一、指定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接待和處理顧客投訴。
二、接待顧客投訴時,要態度誠懇、保持冷靜、態度友善、避免爭吵和辯論。
三、了解和記錄顧客投訴原因和要求,以及顧客姓名、聯系方式等,明確告知顧客需做調查及大致的等待時間。
四、調查應認真、客觀、不推脫、搪塞。重要投訴應報告單位高層領導。調查清楚之后,應及時提出解決方法,并征求顧客對處理方法的意見。
五、顧客表示接受處理意見的,應向顧客表示感謝。顧客誤解的,應委婉給予解釋,誤解。
六、對投訴內容進行分析,對帶有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。
七、顧客投訴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的,應及時報告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調查